昨(29)日上午,海淀蓝旗营小区业主,北大教授王芳(化名)开车到小区西侧的停车位时,发现自己车位附近被挖了个大坑,旁边围墙也被凿了个大洞,几个工人正在拆围墙、挖坑。随后她才知道,清华大学出版社大楼项目经理部4月27日已发出通知,包括她在内的10几名业主须在4月29日之前将车辆从原车位迁移。
这条被小区内北大清华教授称为“红线”的围墙,是将开工的清华出版大楼和小区居民住宅群的分界。业主们情绪激动的原因不仅仅是车位被占,出版大楼正式开工的举动诱发了他们对“13号楼”用地使用权问题的再次质疑。
近日,居住在蓝旗营小区的北大清华43名教授将联名抗议信递交了北京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局和海淀区国土分局。4月27日上午,该信最先得到了海淀区国土分局的回应。该局工作人员来到小区,和业主代表面谈。
业主:“13号楼”原定为居民服务
据国土局出示的有关书面材料显示,1997年8月,国务院相关部门将蓝旗营小区近20万平方米的土地无偿划拨给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作为教师宿舍建设用地。而原定为“13号楼”的用地一直闲置,其中也有两所大学无钱修建的原因。
据原业委会主任黄女士介绍,“13号楼”原本设计用来建老年活动中心、食堂、医务室等。
2006年,经北大清华长期协商,与蓝旗营教师住宅建设办公室签订了《关于蓝旗营13号楼建设用地边界问题的协议》。
据清华大学基建规划处的书面文件显示,清华大学据此办理了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取得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该建设用地的土地预审的批复(京国土市预2006第791号)。
清华基建规划处:相关审批手续合法
可是,蓝旗营小区的业主们在4月27日接到的一纸通知说这块地要用来建清华大学出版社大楼。
清华大学基建规划处和中建一局五公司清华大学出版社大楼工程项目经理部联名发出的这份书面通知上写着:“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07施建字0369号,以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证》(京海国用2005划第3445号)的批准内容,原蓝旗营小区非配套公建用地上的清华大学出版社大楼工程已经完成各项政府立项审批手续和建设施工手续,程序合法、文件齐备。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即将开始全面施工。”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几个工人在小区西侧围墙边进行拆除和挖坑的工作。
清华大学基建规划处同时表示:“将给临时被占用车位的车主提供半年的小区停车费660元。”
海淀国土分局:有问题仍需调查
但有教授认为,不是赔偿钱的问题,而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业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他们在联名信中表示:“清华大学破土兴建出版大楼,拆毁公共食堂,挪动树木、推倒临时界墙,你们找蓝旗营人商量过吗?是可忍,孰不可忍也。”教授们认为,这块地是建蓝旗营小区时国家统一征用、无偿划拨的,怎么最后变成了建出版社大楼?任何有偿交易都是违法的。擅自改变用途更是不能容忍的。
昨天(29日),海淀国土分局工作人员李先生听取了蓝旗营业主意见,并表明态度:清华大学将此块地用于出版社大楼的建设的做法有问题,但由于国土分局职权范围的限制,调查此事还需要联系市规划局和清华大学基建规划处。(记者
阳思齐)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