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租令遭尴尬学生网络转卖宿舍床位 [ 2007-07-09 10:41 ]
教育部近日出台文件规定,“各地高校保证2007级及以后的新生按班级住宿,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2004年教育部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而2005年,教育部在这个问题上稍微有所松口,“需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学校也要制定切实措施,加强教育管理”。有人
认为,这次的“禁租令”是稍微松口后的又一次政策回归。
学生宿舍网上转让
“本人因与女友租房在外,将天马宿舍床位按学校原价转让!”这是记者7月8日在长沙河西某高校校园论坛上看到的转让信息。记者以外校自考生身份拨通了联系电话,对方自称是某高校研一学生,他保证,“只要和寝室同学打好招呼,管理员不会知道校外自考生的身份。”
当记者问及教育部出台的上述规定时,该同学的理由是:校外租住房条件明显好于校内宿舍,而且作为研究生,他认为和女友同居的行为“我可以负责了。”
校方将细化住宿安排
记者发现,对教育部新的“禁租令”,各大高校均表示赞成,并表示会根据规定细化学生住宿安排。某知名大学学工处负责人表示,现在不少大学生是独生子女,不善于与人相处,在大学里与同学一起住,可增进彼此交流,培养团结友爱精神,学习怎样做人。
“更重要的是,住宿舍比校外租房更安全,更利于学校统一管理。”该负责人表示,“前段时间一名自考女生在岳麓山上被奸杀,给校外租房学生安全敲响了警钟。”他十分忧虑地说,几乎每个学校周围都会发生一些租房学生遭遇意外伤害的案件,学生应从自身安全角度出发,自觉遵守教育部规定,不要外出租房。他说,除身体原因需家人照顾的学生,考研、考托福等校外租房的理由都不会被学校认可,更加不允许学生私自转让宿舍床位。
不要又成一纸空文
学校这一说法遭到不少人的质疑。有学生和老师认为,2004年,教育部最开始发布“禁租令”时,学校曾对校外租房的现象进行全面整顿,并规定“在外租房学生将开除学籍”,但后来发现这一做法根本行不通,第二年教育部就松口了。他们认为,新“禁租令”只是原则性意见,难以真正执行。
“校外租房多年禁止不下来,说明确有市场需求,学生有多元化的个性需求,学校应对其进行人性化管理,而不是因图省事就一刀切,而且集体寝室生活并不能彻底消除学生心理问题。”已是研二的李同学表示,“简单生硬的政策既解决不了问题,到最后恐怕又是一纸空文。”
老师建议加强引导
记者在高校区麓山商业文明街看到,“钟点住宿”、“住房出租”的小广告随处可见,不时可以看到学生模样的情侣前去咨询。这些出租屋大都为民房改成,不少学生自己买了电源插座引电,房间的电线拉得满地都是。出租民房除庭院前有一道铁门,并无其它防范措施。
一名高校老师表示,高校学生在外租房,教育部门及学校不应一味“堵”,而应加强引导,针对学生的实际需求拿出解决办法。比如:对自制力较弱的大一、大二学生应严格禁止校外租房住;对需要考研、考托福、考证的大三、大四学生“网开一面”,或腾出校内部分房子租给学生;学生情侣喜欢在校外租房,学校除加强管理,还可增设“情感课程”对其进行引导。
(作者:周红泉 陈平焰 范畴 陶思)
来源:三湘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