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被认定为“著名商标” [ 2007-07-25 16:07 ] 继清华大学去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今年复旦大学注册的“复旦”商标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其中还包括图形标识和毛体“复旦”二字。 复旦大学有关负责人表示,眼下一些社会办学机构假借复旦名义从事教学活动,非法使用“复旦”名称和标识,严重损害了复旦大学的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此次认定是对此类侵权行为进一步“亮起红灯”。学校强调,成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后,学校将不会用于商业开发。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指出,商标一旦被认定为“著名”、“驰名”,其所受的知识产权保护即可跨越类别,品牌的“金钟罩”无形中大了许多。
来源:解放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