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试卷的公车被“改革”掉了吗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试卷遗失事件发生后,经山东省和济南市公安机关昼夜紧张工作,目前,遗失的试卷已全部追回,相关责任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据查,11月5日,山东省威海市考试部门工作人员许某到山东省教育印务中心领取试卷后,将装有试卷的箱子遗忘在出租车上,导致试卷丢失。(11月10日《新京报》)
试卷丢失在出租车上,有网友质疑,执行这么重要的公务坐出租车?据悉,2004年10月份起,威海市就进行了公车改革“车改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照级别每月领取200元至2400元不等的交通补贴”(2004年10月12日《中国青年报》),如果许某乘出租车运试卷与这个改革有关,那么这个事件将让我们审视一些地方公车改革制度设计的不合理:公车改革的风险(或成本)由社会来承担,这并不公正。
人们自然会问,既然公务用车在运送试卷中是必需的,那为什么当地要将这样必要的公务用车也砍掉了呢?在很多地方,公务车的存在主要不在于如何服务事业,而是要保证本部门领导的坐车,如果领导用车不能保障,则任何人的公务用车也不能得到保障。正是因为将领导的用车与公务用车绑架在一起,这就使得真正的公务用车无法得到保障。一刀切地不允许有公务用车固然解决了领导专车的弊端,看起来很公正,但这样做会使真正的公务得不到保障,而且也使得整个社会承担了不必要的风险。
这个案件让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公车改革制度设计的不合理,其通过“赎买”官员坐车的方式进行改革,使得真正的公务得不到保障,这本质上还是一种人治化的改革,并不会通过降低社会成本使得社会更安全。也正是通过在全国率先进行公车改革的威海发生的这件案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不能以特权来绑架公务,不能将公车改革的成本来让社会承担,地方官员们不应该享受的那部分补贴也不应该享受,但必要的公务用车应该得到保障。
(来源:新华网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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