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造假博士后贺海波被浙大解聘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牵头的课题组多篇论文涉学术造假,被两家国外杂志撤销论文。
李连达院士是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著名中药药理学家,“院士论文造假”之事究竟怎么回事?记者致电浙大有关部门,了解事情真相。浙大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学校对论文造假情况的调查经过,并说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涉嫌论文造假的是博士后贺海波,贺海波去年11月13日已被浙大解聘。
对于学校老师中出现的论文造假行为,浙大校长杨卫表示,抵制学术腐败,维护学术道德,是浙大的责任。学校把这一事件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面教材,加强对研究生、博士后和教师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教育。在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措施,以防患于未然。他表示,对涉及学术不端的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贺海波2006年6月从某大学博士毕业后进入浙大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合作导师是李连达院士,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去年7月出站被浙大聘为副教授。去年10月16日,浙大药学院领导收到国内某大学一位教授的邮件,投诉在浙大读书并已毕业的学生贺海波,未经同意使用了他的一组数据发表论文。
收到邮件后,浙大药学院立即组织调查,浙大校方也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浙大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贺海波剽窃论文情况属实。其在进入浙大博士后流动站后共发表了8篇论文,其中1篇发表于2007年,7篇发表于2008年。在这8篇论文中有两篇剽窃其博士生导师的研究数据;有两篇部分是自己实验数据,部分是剽窃内容;有一篇是一稿两投,实验数据是自己完成;有两篇实验数据自己完成。其论文中还存在不少图表、数据张冠李戴的情况。
贺海波承认论文剽窃、一稿两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的事实等均为个人所为。他在“检讨书”中称,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的情形下进行的,而且在没有取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李连达的名字放在他所有的文章上。依据《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去年11月13日,浙大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随后他即离开了浙大。
学校同时向李连达院士进行了调查了解。2008年12月26日,李连达院士在给学校的信函中说明:贺海波剽窃原博士导师的研究资料造假论文,除1篇外,均在2008年6月以后才陆续刊出,这些文章不是他的课题,也不是他指定贺海波做的课题,更不是国家973课题。贺海波如何剽窃、造假、投稿等,事先他一无所知,直至最近被揭发后才知道。据了解,浙大药学院研究室主任吴理茂副教授已于去年8月赴美做访问学者,目前浙大正通过电子邮件向他了解情况,要他尽快回校配合进一步的调查。
浙大方面表示,若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
2008年12月2日,浙大校长杨卫致函两位期刊主编“请告知我是否有证据表明(除贺外)还有其他人涉及到这些文章的投稿过程。学校将教育大家以此为诫……我们将与你们共同参加反对学术欺诈的斗争”。
(来源:新华网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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