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农大新规定 校外应酬为旷课 [ 2007-03-15 09:23 ] 记者从山农大获悉,新学期该校出台学生课堂管理等规定,要求学生“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请假”。
记者注意到,该校出台的文件中规定,除需要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重大活动外,学生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请假。因外出参加活动耽误课程视为旷课,同一门课程,累计旷课三次以上(含三次),相关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成绩记为零分。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各个高校,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几率越来越高,人数也呈现上升趋势。目前有些商家把大学生当成了“廉价劳动力”,学生外出活动的时间也逐渐从周末扩展到了平常的上课时间,学生为了赚取少量的报酬,就请假外出出席活动。这样做的结果是,部分学生出现了缺课现象,教育教学质量受到了影响,经常外出参加社会活动的大学生在学习成绩上受到不小影响,一些学生的成绩直线下降。
山农大有关人士介绍,学校禁止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外出参加活动并不是不让学生接触社会,学校学生处、团委及各个院系将定期选择周末的时间组织各种有意义的社会活动,给学生留出充足的时间接触社会,锻炼自身的能力。(记者
王振国 实习生 白杨)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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