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诉学生侵犯专利和商业秘密 [ 2007-07-03 16:19 ] 昔日师生 今日反目
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教授、留美博士李正孝,回国创业成立了北京博纳士科技有限公司,在得知学生龚等3名原公司员工以“纳米微乳化燃油增效剂”技术开发产品并申请了专利后,以侵犯专利权和商业秘密为由,将龚等告上法庭。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正孝起诉称,其自筹经费、自主研究开发了“纳米燃油添加剂”技术,在1997年自己从中科院调入北京大学时,该项目的生产技术已开发完成,只是没有进行市场销售拓展。2000年,北大方正投资3000万元,与李正孝所在公司合作开发这一项目,李正孝占其中的30%股份。2001年7月,北京市科委对“纳米燃油添加剂”技术进行鉴定,并颁发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明确该项目是“北京大学李正孝博士自主研究开发的科研项目,研究经费完全自筹”。
在与北大方正的合作不欢而散后,为了对“纳米燃油添加剂”重新进行市场开发,李正孝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技术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500万元人民币,李正孝以此为出资,于2003年4月成立了北京博纳士科技有限公司。
李正孝称,龚是1997年9月考入北大技术物理系应用化学本科专业的学生。李正孝从1998年2月到1999年1月是龚所在班级的普通物理课程的主讲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李正孝讲到过他的科研成果“纳米燃油添加剂”的物理内涵和产品功效,引起龚的兴趣。1999年5月,龚为组长的创业小组以“微乳化燃油添加剂”技术参加北京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并在北大赛区获第一名,当时李正孝是龚的指导老师。此后几年,龚随李正孝一起,参与了“纳米燃油添加剂”的开发,并在李正孝任总经理的北京博纳士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掌握公司核心生产技术机密的技术总监,还每年与公司签有保守商业秘密及同行业不竞争合同。案件涉及的另外两名被告曾源和丰年也曾经在李正孝的公司工作,并担任过生产总监、销售总监助理等职务。
李正孝认为,正是在他的帮助下,龚才得以顺利保送北大研究生。但是,这个学生却从2003年就开始了侵权行为。龚等3人把李正孝发明和拥有的“纳米燃油添加剂”技术以“微乳化燃油添加剂及其制备方法”的名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于2007年3月获得授权。而且,龚等人把该项技术作为20万出资,成立了艾纳科技有限公司,并推出“艾纳燃油增效剂”产品,给李正孝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法庭上,龚等人对李正孝的指控均予以否认。根据龚的说法,这个能节能省油的“纳米燃油添加剂”技术是其独立研制完成的。龚说,他在1999年就独立研制完成该技术,并在大赛中获奖,并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
此案目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 刘 岚 通讯员 郭京霞)
来源: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