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门辟谣:“常旅护照”是谣言
中国日报网 2017-01-25 12:42
近日,网上一则消息称,自2017年5月10日起北上广深四个城市试点启用常旅护照,持此类护照的公民可在多达141个国家获得免签或落地签等入境优惠政策。随后,中国外交部领事司的公众号“领事直通车”专门发文辟谣,称此消息纯属捏造,请勿轻信。
A senior diplomat on visa and consular affairs has dismissed a fake online report that claims China will issue a "frequent traveler passport" to grant holders visa-free trips to 141 countries.
签证与领事事务部门官员就有关中国将启用“常旅护照”、持有者可在141个国家享受免签待遇的消息进行辟谣,称此消息为虚假报道。
很多航空公司都有“常旅客计划”(Frequent Traveler Program),乘客搭乘该公司的航班累积到一定的里程数,就可以用里程兑换礼品或者机票。
但是见诸于微博的这则消息所说的“常旅护照”却是毫无依据的谣言(ill-founded rumor)。
目前,我国公民持有的护照主要分四类:
外交护照(diplomatic passport):一国政府依法颁发给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高级官员、外交代表、领事官员等人从事外交活动使用的护照。
公务护照(service passport):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县、处级(含副县、处级)以上国家公务员,在我国驻外的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和驻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外交部批准可以持用公务护照的其他人员。
公务护照中又有一类公务普通护照(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颁发给县、处级以下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外交部批准可以持用公务普通护照的其他人员。
普通护照(ordinary passport):颁发给因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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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护照(SAR passport):由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颁发给享有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及持有有效香港和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普通护照俗称“因私护照”(passport for private affairs)。
截至目前,中国已和9个国家达成包括普通护照的全面互免签证协定(mutual visa exemption agreement),15个国家和地区单方面允许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免签入境(unilateral visa waiver for Chinese ordinary passport hodlers),37个国家和地区单方面给予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落地签证(visa on arrival),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免签或落地签目的地已达60个。
(中国日报网英语点津 马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