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 “事不过三” [ 2006-11-10 10:09 ]
中国有句古话,“事不过三”。在美国,有项法律名为“Three
strikes law”(“三振出局法”,力在严惩累犯),与我们的古话大有异曲同工之妙。若再深究“Three strikes
law”的得名,你会发现,该法源于美国的棒球运动。
在棒球用语中,有一句名言“Three strikes, and you are
out”,意思是,棒球比赛中,击球手若三次都未击中投球手所投的球,必须得出局(“strike”在棒球术语中指“未被击球手击中的球”)。引申至法律,“Three
strikes law”规定,因暴力或严重罪行“进宫”两次者,以后每被判一次,无论新罪严重与否,至少得服刑25年甚至是终身监禁。
这下明白了,对有三次犯案的累犯而言,即使在随后的25年里不老死狱中,重见天日时也已白发苍苍了。你说他能不完蛋吗?
“棒球”相关用语
俚语:“在行、有一手”
口语:“改天吧!”
(英语点津陈蓓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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