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研究生机制改革学费最高达1万2
本报讯(记者刘昊)从2008级研究生开始试行培养机制改革的中国人民大学,日前在其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了培养机制改革的具体细则。2008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入学时都将交纳学费,80%的博士研究生和70%的硕士研究生将可以获得基本奖助学金的资助。
中国人民大学有关负责人强调,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并非收费制度的改革,而是涉及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导师管理等各个方面,是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改革。施行新的培养机制改革后,人民大学将把在校研究生总规模控制在10000人左右,在稳定人文学科等基础学科招生规模的基础上,适当扩大社会需求较大的社会学科以及一些新兴学科等应用性学科的招生规模,通过改革研究生招生录取制度,提高高水平大学毕业生报考该校研究生人数的比例。
中国人民大学规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可延至6年。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至3年,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至4年。被人民大学正式录取的2008级研究生和在学的研究生均需按照学校要求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12000元,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10000元,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人民大学特别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全部或部分学费以及助研津贴。发放比例不超过5%的特等奖助金,博士生为每人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6万至1.8万元。
此外,该校还设定一定数量的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研究生可获得适当津贴,博士生三助岗位的津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硕士生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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