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开展全国“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
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为帮助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全国妇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及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决定联合在全国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挑选优秀企业家担任女大学生创业导师,并依托企业,3年时间内在全国建立5000个“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
根据规定,凡有创业愿望、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应届女大学生或往届毕业而未就业的女大学生均可参加,各级妇联和女企业家协会及有关部门,将挑选一批有实力、有爱心、信誉好的企业家,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对女大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指导。每年帮扶30名以上女大学生创业就业的企业家,将获得全国妇联颁发的“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资格证书,各地妇联结合实际,颁发省、市(地)级创业导师资格证书。
该行动还计划在2009年到2012年间建立5000个女大学生实践基地,同时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牵手结对,收集女大学生创业就业信息与专业信息,组织10万女大学生到企业实习,由企业家每年向其提供1至3个月的创业指导、上岗实习和就业实践。实习期间,企业家除了为女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外,还要安排女大学生列席企业经营决策会议,参加项目洽谈活动,让她们在参与企业运作的实践中得到锻炼。企业将为实习的女大学生提供工作条件及必要与可能的生活补贴。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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