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2009年1月20日,奥巴马在全球瞩目中宣誓就职。但是,笔者注意到,我国一些媒体仍然把其当选总统之前的职务说错了,如央视新闻频道1月21日午间新闻报道就称呼其宣誓就职之前的身份为“美国当选总统、伊利诺伊州前参议员”。在奥巴马竞选总统期间,我国不少媒体也经常称其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
其实,这里的“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实乃一个常识错误,因为奥巴马在当选美国总统之前的真正身份是代表伊利诺伊州的美国国会参议员,并非伊利诺伊州参议员,两者绝不可混为一谈。打一个形象的比方,“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就是我国的省人大代表,而国会参议员则相当于我国的全国人大代表,如此一说,其中的不同就显而易见了。通过有关资料搜索,我们也不难发现,奥巴马在1997年至2004年之间担任的职务就是“伊利诺伊州参议员”,而在2004年的大选年,他代表该州当选为联邦参议员并在次年1月3日走马上任,担任通常所说的美国国会参议员。2008年奥巴马出马竞选总统之前,美国国会网站http://bioguide.congress.gov/scripts/biodisplay.pl?index=O000167对奥巴马的介绍如下:
OBAMA, Barack, (1961 - )
Senate Years of Service: 2005-
Party: Democrat
OBAMA, Barack, a Senator from Illinois; born in Honolulu, Hawaii, August 4, 1961; obtained early education in Jakarta, Indonesia, and Hawaii; continued education at Occidental College, Los Angeles, Calif.; received a B.A. in 1983 from Columbia University, New York City; worked as a community organizer in Chicago, Ill.; studied law at Harvard University, where he became the first African American president of the Harvard Law Review, and received J.D. in 1991; lecturer on constitutional law, University of Chicago; member, Illinois State senate 1997-2004; elected as a Democrat to the U.S. Senate in 2004 for term beginning January 3, 2005.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奥巴马在1997年至2004年间的职务确实是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员(Illinois State Senator),但是在2005年1月3日走马上任担任的职务却是美国参议员(elected as a Democrat to the U.S. Senate)。
我国新闻媒体在报道中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翻译错误,也许是撰写该新闻报道的记者或编辑对于美国政坛的相关情况缺乏了解。首先,美国国会参议院的席位为100个,按照50个州每个州各两个席位来分配,参议员的任期为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可连选连任,从该州选举产生的参议员就是代表该州或者从该州选举产生的国会参议员。如美国前第一夫人、奥巴马政府的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就是在2000年当选国会参议员并在2006年蝉联。其次,美国媒体的新闻报道在提到国会议员时已形成一个惯例,即必须告诉受众,这位国会议员代表哪个政党,来自哪个州,其相应英文表达有US senator from 某州,也有的说U.S. senator for 某州,美国国会参议院为奥巴马开办的个人网站(http://obama.senate.gov)的名称就是Barack Obama, US Senator for Illinois。美国媒体介绍国会议员所在政党及其所代表的州的另外一个表达方式是在其姓名后面加上代表民主党或共和党的首字母D或R,加上连字符号,再后接他们所代表州的缩写。如:
1."This practice must be banned," said Rep. Ileana Ros-Lehtinen, R-Fla., at the opening of the debate.
2.US President-elect Barack Obama announces that US Sen. Hillary Clinton (D-NY) will be his choice for US Secretary of State during a news conference in Chicago December 1, 2008.
上述例句中的R-Fla表明该国会众议员(Rep.)是共和党人,代表佛罗里达州。Hillary Clinton (D-NY)则表示希拉里•克林顿是民主党人,代表纽约州。这里说到希拉里•克林顿,不由得想到我国媒体过去经常把其身份说错,有的说她是纽约市参议员,有的说她是纽约州参议员,等于是把她降级为“市人大代表”或“省人大代表”,而其中的原因就可能在于美国媒体在介绍其身份时所用的表达方式Hilary Clinton, Senator of New York被我国媒体误解了,以为Senator of New York就是纽约市或纽约州参议员。同样,Sen. Edward M. Kennedy of Massachusetts并非是“肯尼迪总统的弟弟、马萨诸塞州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他的真正身份也是美国国会参议员,此人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担任国会参议员,已经有40来年了。《英汉大词典》(P.3116)在senator词条下也有一个例子:A US Senator from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选出的美国参议员)。
为了表示与联邦议员的区分,美国媒体在提到州议员的时候通常会加上State一词,州参议员就称为State Senator,州众议员就是State Congressman (woman)。反之,如果是美国联邦国会议员,通常情况下是直接称呼为Senator和 Congressman (woman),有时候也会在前面加上US。如美联社的以下一篇新闻报道:
MEMPHIS, Tenn. - State Sen. John Ford testified in a juvenile court hearing that he keeps two homes, living with two different women whose children he fathered.这里的State Sen. 就是指田纳西州的参议员(州名见新闻电头)。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之前的职务的准确翻译应该是“代表/来自伊利诺伊州的联邦参议员”,或者是“由伊利诺伊州选举产生的联邦(国会)参议员”。当然,在一般情况下,上述完整表达并无必要,只需简单地说“美国国会参议员奥巴马”即可,因为美国媒体告诉其国内受众该议员代表哪个州的惯用表达,我们未必需要照搬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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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银泉,南京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教授,硕士生导师,大学外语部主任。2007年4月由江苏省省委常委集体讨论入选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南京农业大学133人才培养工程英语学科学术带头人。南京农业大学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总主持人。1996年获国家留学基金首批资助。1997年10月至1998年10月留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并进修研究生核心课程。曾访问英美。迄今为止已在《外语教学与研究》和《中国翻译》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文章13篇(依据2006年度CSSCI来源期刊)。主编教材1部,教辅图书1部,参编词典1部,在编专著2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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