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不合格凤阳首辞两名大学生村官
试用期内经常不到所在村工作 年度考核不合格———
新华社电 大学生“村官”违反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一样要被辞退。记者从安徽省凤阳县政府了解到,近日凤阳县招聘的第一批大学生“村官”中,有两名大学生因在一年试用期内经常不到所在村工作、长期脱岗,年度考核不合格,被当地政府辞退。
凤阳县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经过笔试、面试,大学生张英夫、秦超分别被聘为板桥镇陈湾村和武店镇灵泉村村委会名誉科技副主任。但是一年试用期期间,两位长期脱岗,违反聘用合同第七条第二项第一款“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规定。因此,所在乡镇政府报县人事部门同意,决定将他们辞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板桥镇陈湾村镇村两级形成的有关资料证实,张英夫任职的前半年每月还能坚持到村工作较长时间。而今年5月至6月竟然连续两个月村里联系不上他。
据了解,招聘村委会名誉科技副主任是凤阳县加快新农村建设实施的一项“人才引进”战略,这项工作从2006年7月开始进行,至今已招聘了两届大学毕业的“村官”,目前留任的有56位。凤阳县委、县政府专门制发了《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和《凤阳县村委会名誉科技副主任管理办法》。
张英夫、秦超被辞退一事,在凤阳县大学生“村官”中产生了较大反响。总铺镇村委会名誉科技副主任、大学生“村官”小李说:“辞退经常不到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对整个队伍建设是件好事,对其本人也是一种鞭策。”大王府村委会名誉科技副主任、大学生“村官”小权说:“大学生‘村官’不是形象工程,工作做不好,一样要辞退,不能搞特殊化。”
凤阳县人事局局长高峰介绍,该县正在不断完善大学生“村官”管理机制,包括进入和退出机制,使大学生能真正发挥知识、技术等优势,按照发展一个特色产业、带动一批农户、联系一个龙头企业或市场、建立一个协会、建设一个农产品基地等“五个一工程”目标,带动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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