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2009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继续深化。去年全国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工作较好完成,取消教育收费项目累计106项(次)。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得到严格执行,择校生人数比例基本控制在30%以下。全国共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4.1亿元,已清退2.45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3530人。
国务院纠风办曝光了全国教育乱收费情况,数额达4.1亿元,尽管与往年相比,在数量上呈下降的趋势,但这个数目仍可谓触目惊心。其实,对于学校教育乱收费行为,公众早已见怪不怪了。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最为期待是,不仅要对教育乱收费行为问责,更要把乱收费的钱完璧归赵,如数退还给学生家长。
现在的情况是,对于大多数学校而言,违规收取的费用被查出后,大多收归地方或国家财政,或者在惩罚责任人之后,继续保留在原单位改作其他正常用途。值得人们关注的是,教育乱收费不能如数退还家长,已成为全国性的常态。
再以此次查出的教育乱收费为例,4.1亿元仅退还了2.45亿元,这意味着,有近1.7亿元没有退给学生家长,人们不禁问,能收上去为何不能退回去,乱收的费用究竟用到什么地方?
学校按国家规定收取一定合理费用,家长大都会积极配合,毫无怨言。然而,如果学校收取不合理的杂费,对于家庭条件富裕的学生来讲,也许可以承受,而对大多数处于弱势群体的家庭来讲,即便多收一分一厘都是不可承受的额外负担。所以,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心知肚明,既然是乱收费,就说明它是违法所得,就应当无条件地全部退还学生家长。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多数教育乱收费并未退还。
教育乱收费不能如数退还,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一方面会制造不公。不合理的乱收费,大多是学生家长的血汗钱,如果对乱收费用光收不退,显然,对缴费人不公平。另一方面不退还学费,实际上是将原本是教育机构过错责任所产生的后果,再次强加给受害者,这无疑等同变相乱收费。
对于教育乱收费为何不能如数退还,有教育部门官员这样解释——由于有些学生已经毕业,这些款项归还本人有相当难度。其实这种说法听起冠冕堂皇,实则并不值得一驳。正如有人这样质疑,学校既然能想着法子乱收费,难道就想不出退还学费的“点子“吗?
因此,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牵头,通过制度设计,建立一套完善的退还机制,比如说,实在是无法退还的,可进行减免住宿费、书费方式妥善处理等等,这可以有效遏制学校违规收费的冲动,从而最大可能保证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
(来源:新华网教育频道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