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认识伴娘
伴娘这两个字,来美以前是很模糊的,台湾传统的婚礼都是新郎到新娘家迎娶,夫家敬拜过祖先、公婆后,婚礼便算结束,然后就是户外搭棚请客或是到饭店开席,不需要什么伴娘的。
来美后才知真有伴娘这一回事。美式婚礼是走向红地毯的另一端,等在另一端的人除了新郎外,还有伴郎;从这一端走向另一端的人除了新娘外,还有伴娘。
美国人对伴郎与伴娘是很重视的,都是新郎与新娘慎重的选择,是他们最好的朋友,被选上的人也会视为荣耀,否则伴郎怎会是Best Man,伴娘怎会叫Maid of Honor呢?我却在没有弄清楚伴娘定义之前,就胡里胡涂地当了两次伴娘。
第一次当伴娘,我刚到中西部念书,在麦当劳吃午餐,隔几桌是我在团契认识的一个女孩L,与她并不熟,我是新生,她是老生,我们只偶尔在团契碰个面。L正与朋友讨论她的婚礼,谈到伴娘时,L说她有位外甥女可以当她的伴娘,那时伴娘流行至少要有两位,L的朋友不是已婚就是当日不方便(其实结过婚的人也可以,叫Matron of Honor,当时竟没有人知道!)正在烦恼不知找谁时,有人看到我,问她为什么不干脆请我呢?L大概也急了,饥不择食,问我那天是否有空,我一说有空,一切便成定局了。
第二次当伴娘是原来的伴娘之一突然有事不能参加婚礼了,临时找我递补上去,还好我跟新娘很熟,虽不是她的第一人选,这次当伴娘算是合理了些。
轮到我自己结婚时,我对伴娘的定义依旧没有什么概念。婚礼订在期末考后,地点是新郎念书的东部。新郎特地飞来中西部帮我打包行李,然后一起飞回东岸,隔天便是婚礼。我俩都是学生,加上我这个新娘子除了要搭飞机赶婚礼外,就只有老哥一人来把我“给人”,于是婚礼由新郎的父母提前来美帮忙。我那好心的婆家不只帮我准备新娘礼服,而且连伴娘都帮我选好了,伴娘是我未来嫂嫂的妹妹,那时,我与伴娘并不熟,但人家说结婚要有伴娘,我就入境随俗了,管她熟或不熟。
结婚多年后才知美国人眼中伴娘的重要性,要当伴娘不是那么容易的,必须是新娘最看重、最要好的亲友才会被选上,而被选上的人也都视为荣誉,绝不会像我当伴娘或选伴娘一样,有人充数就可以了。
尽管以前两次当伴娘,与新娘不是很熟或不是人家的第一人选,而婚礼后我们也不曾再见面或难再见面了,却因为我是对方婚礼的伴娘,我相信我们都不会忘记彼此才是,有意或无意,我们都在彼此的生命里占过一次举足轻重的角色。
至于我的伴娘,我对她很感激,也很难忘,因此成为很好的朋友。当初她确实是被抓来当公差的,婚礼那天,比我还紧张,不只走错了走道,圣坛前,头都不敢抬起来,垂得比我还低,紧张到她自己什么时候掉了一只耳环都不知道。
这种草率不按牌理出牌的事件,是我们十多年前“土”学生举行“洋”婚礼所摆出来的乌龙,现在的留学生西化得早,应该不会像我们那么土了才是。(来源:中国百科网)
考考你
1. 我不想长篇大论,我只想说,我很开心能参与到这场盛会。
2. 别把我的莉莉看得太紧啊。
3. 今晚的发言就是这些了。
4. 你是我的天使,我的灵魂伴侣,我想只要一个眼神,我们便可心领神会。
1. Annie, this is Becca, my friend from work. We are in the trenches together.
2. I'm not with anybody. I'm here solo.
3. So lovely to meet Lillian's childhood friend.
4. Well, excuse me, I better go check on the hors d'oeuv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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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英语点津 Jul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