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 1929-1968)曾在著名的《伯明翰狱中书》(Letter from Birmingham Jail)中谈及黑人在美国受歧视的情况,其中有这样一段文字:...your first name becomes "nigger", your middle name becomes "boy" (however old you are) and your last name becomes John...有一本书所提供的译文是:你的名字变成“黑鬼”,你中间的名字变成“小子”(不论你年纪有多大),你的姓氏变成“约翰”……
“黑鬼”不难理解,nigger是英语中对黑人侮辱性的称呼;“中间名字变成小子”就有点令人费解,中国读者会以为“中间名字”有什么特殊含义;至于“姓氏变成约翰”就更不知所云了。
其实,造成这种误解的原因,是译者不了解“John”所指代的含义。John是英语中一个常见的男子名(不用作姓氏,family name)。除名字外,John在英语中还有许多习惯用法,如:
Just put your John Henry on the back of the check即“在支票背面签上名”。John Henry指亲笔签名(美俚)。
Square John指“诚实可靠、奉公守法,或不吸毒的人”。
John Doe是诉讼程序中对不知真实姓名的当事人的称呼。如:
The alarm went out for a John Doe who might have a bomb with him.
已发出警报,大家注意一个可能带有炸弹的家伙。
See John的意思是“上厕所”(厕所也叫做the John loo)。
此外,还有大家熟悉的John Bull(约翰牛)——英国人的绰号(美国人的绰号是Uncle Sam,澳大利亚人是Bill Jim,而Ivan Ivannovitch则泛指任何俄国人);或是Dear John letter——女子写给未婚夫或情人的绝交信。
有趣的是Johnny(John的昵称,亦拼写成Johnnie)也可指普通人,如Johnny on the spot指“随时可以找来帮忙的人”;Johnny Raw的意思则是“新手”。可见,John就是指没有身份、没有地位的无名小卒。
在英美人的名字中,中间名字大多是教名,常有寓意或体现其家族地位。在口语中,也可以用“中间名字”指代某人的特点或长处,如:
Don't worry,discretion is my middle name.
甭担心,我一向谨慎。
英美人的姓氏也有讲究,姓氏通常能明确表明一个人的家庭背景。英语中的尊称往往是在Mr./Miss/Mrs.等后面加上姓,如果说某人姓“John”,实际上意指某人没有任何地位可言。
句中“your middle name becomes 'boy'”的意思也表示“某人没有任何地位”。英语boy一般是人们对旅馆门口服务员的称呼,比汉语的“伙计”还要低下。
小马丁·路德·金的那段文字表现了种族主义者如何通过称呼来羞辱黑人,翻译时不能仅仅“忠实”地照搬“名字”“中间名字”“姓”等字眼,应当表达出文字所体现的内在含义。
因此,笔者认为原文不妨译为:“……人们要么叫你‘黑鬼’,要么叫你‘小子’(不管你年龄多大),要么干脆不称呼你任何名字,连姓都不称,就好像你根本没有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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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英语 作者:陈德彰 编辑:崔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