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10月30日公布有关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建议安排。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指,有关建议将大大提高香港选举制度的民主成份。
请看新华社的报道:
Five of the additional 10 seats for the LegCo in 2012 will be returned by Geographical Constituencies (GCs) and the other five by Functional Constituencies (FCs). According to the government's proposal, the number of GCs will be retained at five in returning the 35 GC Members. The five new FC seats will form a new District Council (DC) FC.
根据港府的建议,2012年立法会10个新增议席当中,5席将由地方选区选举产生,另外5席由功能界别选举产生。而35个地方选区议席将继续由5个地方选区选出;5个新的功能界别议席将会成为新增的区议会功能界别。
在上面的报道中,Functional Constituencies就是“功能界别”。功能界别,俗称功能组别或功能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内,代表社会各个职业而在特定公职选举中拥有投票权的分类,是实现间接民主的一种方式,界别分组投票人可以投票选出选举委员会中代表自己行业的成员。
上文中的LegCo是Legislative Council 的英文缩写,是“立法会”的意思。在立法会新增的10个议席中,除了Functional Constituencies(FC)选出的5席外,还有5席是由Geographical Constituencies(GC,地方选区)选举产生。
香港立法会共有60席,截至2004年最近一次选举,地区选区(GC)及功能界别(FC)议席各占30席。30个功能界别包括渔农界、保险界、教育界等等。地方选区包括湾仔区、油尖旺区、九龙城区等等。地方选区选民须年满18岁,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功能界别选举对选民的资格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功能界别的选民登记资格都不一样。以会计界为例,选民资格为香港法例第50章《专业会计师条例》的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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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英语点津 陈丹妮,编辑: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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