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犯罪:吃“珍禽野味”将被刑责

中国日报网 2014-04-22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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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刑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明确指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使用或者其他非法用途而购买的,将被追究刑责。也就是说,从市场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来吃或到餐馆专门点吃的,将受到刑法处罚。

舌尖上的犯罪:吃“珍禽野味”将被刑责

 

请看《中国日报》的报道

If a person buys rare or endangered wild animals to eat or for other illegal purposes and is aware of the animal's protected status, they will be punished in line with the Criminal Law, the draft says.

草案指出,如果一个人知道是珍稀或濒危野生动物却出于食用或其他非法目的购买的,将依照刑法受到处罚。

 

根据草案,捕杀、运输或出售rare or endangered wild animals(珍稀野生动物)者将面临刑责,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徒刑。吃珍稀野生动物也将是违法行为。这是我国首次立法禁止吃濒危野生动物,在中国的部分地区,eating wildlife(吃野味)是延续了数百年的饮食传统。

 

国家禁止人们食用野生动物,一方面是因为hunting has destroyed the ecology(捕猎破坏了生态环境),另一方面是因为eating wildlife might spread diseases(吃野生动物可能会散播疾病)。

 

(中国日报网英语点津 陈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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