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赛第六场的辩题是“法律全球化更能促进经济全球化还是经济全球化更能促进法律全球化”,正方(首都师范大学辩论队)和反方(北京工商大学辩论队)分别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正方一辩阐述了法律全球化与经济全球化的概念;承认虽然双方是相互促进的,但法律全球化更能促进经济全球化,在一开始就避免了所谓缺失性论证;然后,提出了正方最重要的破题论点:法律全球化在更多层次、更深程度上影响促进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而且从强势国家、中等国家和弱势国家三个角度全面地论证法律全球化给它们带来的益处;紧接着又论证了经济全球化对法律全球化的促进的局限性,有时甚至会破坏法律全球化的进程。
反方一辩首先阐述了法律是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而生的,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给法律全球化带来飞跃,从而引出反方的重要论点:经济全球化是法律全球化的内因和根本动力,经济全球化是法律全球化的基础;而后又指出经济全球化是由内到外地推动力,而法律只是其辅助;法律全球化在促进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往往面对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窘境,从而得出经济全球化更能促进法律全球化的结论。
在自由辩论环节,正反双方立足于本方的主要论点展开了激烈辩论,着重就谁对谁的促进作用更大、谁的促进作用效果更好、经济贸易往来和法律在其中的规范作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过程中论据丰富,论证详尽而幽默,引起观众阵阵掌声。
最后总结陈词。反方四辩指出,该场辩论的主题是“更”字的标准之争。然后从促进的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驳斥了对方的理论基础;指出既然经济全球化是基础,就必然更能促进法律的全球化;又拿清政府的改革(制度先行)和新中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先行)作对比,使对方在事实面前无法辩驳,使反方论点得到深化:经济全球化更能促进法律全球化。正方四辩从“经济全球化是法律全球化的内因”和对方对“更”字的解释两个方面对反方的理论进行了否定,正方四辩认为,经济全球化和法律全球化互为表里,不可分割,割裂开谈内外因是有所偏颇的,而且对方对“更”字的解释体现得很少。接下来,正方沿用对方的思维,指出经济全球化基础不一定对法律全球化的进程有利,有时甚至造成大国主导下的法律霸权化。
外交学院基础教学部张迅副教授对本场比赛进行了专业性的点评,在肯定双方辩手精彩表现的同时,也就破题技巧、辩论技巧以及所引述文件的有效性问题提供了专业性的指导,令辩手们获益匪浅。
本场赛事的获胜方为正方:首都师范大学辩论队。
(笔录员:王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