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红包”或需纳税

中国日报网 2015-08-05 10:26

分享到

 

据消息人士透露,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出《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据通知的部分规定显示: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电子红包,应当按照偶然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电子红包”或需纳税

Photo shows the Alipay's red envelope in a smartphone. [Photo/IC]

请看《中国日报》的报道:

Tax authorities are likely to introduce new regulations on taxing individuals receiving digital red envelopes from corporations, an unnamed official source confirmed on August 4.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8月4日表示,中国税收机构可能引入新规,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电子红包进行征税。

“电子红包”(digital red envelope/electronic red-envelope)是一种新的红包派发方式,微信红包是其中的一种。电子红包主要包括朋友间玩耍祝福的红包,以及互联网运营商、企业通过组织互联网线上活动、派发现金红包(cash-filled red envelopes)与购物券红包(coupon-filled red envelopes)。

该消息人士表示,税务部门发现很难“识别和区分派发电子红包背后的意图”(identify and differentiate the various purposes behind dispatching digital red envelopes)。

据泄露出来的部分规定显示: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电子红包,应当按照“偶然所得”(accidental gains)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偶然所得”是意想不到的、机遇性的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win the lottery)以及其他偶然所得。

此外,对电子红包征税,前提是发红包的一方是企业,如果是个人对个人发红包,是不需要交税的。

(中国日报网英语点津 刘秀红)

上一篇 : 央行新规拟限制“在线支付”
下一篇 :

 

分享到

中国日报网英语点津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英语点津:XXX(署名)”的原创作品,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英语点津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不得非法盗链、转载和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561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英语点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本网所发布的歌曲、电影片段,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与研究,如果侵权,请提供版权证明,以便尽快删除。

中国日报网双语新闻

扫描左侧二维码

添加Chinadaily_Mobile
你想看的我们这儿都有!

中国日报双语手机报

点击左侧图标查看订阅方式

中国首份双语手机报
学英语看资讯一个都不能少!

关注和订阅

本文相关阅读
人气排行
热搜词
 
 
精华栏目
 

阅读

词汇

视听

翻译

口语

合作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Copyright by chinadail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None of this material may be used for any commercial or public use.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日报网英语点津内容,版权属中国日报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欢迎愿意与本网站合作的单位或个人与我们联系。

电话:8610-84883645

传真:8610-84883500

Email: languagetips@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