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6月24日表决通过了修改2012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立法会于23日中午开始就该议案进行动议。经过马拉松式的辩论,议案在表决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议员的赞成票,得以通过。
请看《中国日报》的报道:
The EC will transform into the nomination committee when universal suffrage of the chief executive is implemented in 2017, said Secretary for Constitutional and Mainland Affairs Stephen Lam.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表示,在2017年香港特首实行普选时,选举委员会将转为提名委员会。
在上面的报道中,universal suffrage就是“普选,普选权”。所谓普选权就是指所有公民不受歧视性限制,平等享有选举权。Suffrage的意思是“选举权,投票权”。
“普选”也可以用general election来表示。但是,general election强调的是选举规模和范围,多译为“大选”,比如The United Kingdom general election of 2010(英国2010年大选);而这里的universal suffrage则更加注重选举人权利的保障,强调的是选举权的普及。
在进行普选之前,通常会有一个primary election(初选)。初选之后,选民会在polling day(投票日)这天在各自的electoral district(选区)投票。当然,一个人也可以abstain from voting (投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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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英语点津 陈丹妮,编辑: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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